记者 侯庆萍 通讯员 王岗 报道
本报讯 3月1日,岚山区人民检察院与岚山区妇联召开座谈会,就加强妇女权益保障工作达成共识,并联合会签《关于公益诉讼守护“她”权益的协作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标志着岚山区首个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正式出台。
《意见》明确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重点围绕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、人身和人格、财产等方面的权益保障开展深度协作,通过信息共享、线索移送、联合会商等方式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衔接配合,不断提高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工作质效,努力营造尊重妇女、关心妇女、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。
《意见》明确了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的职能作用,妇联组织可应检察机关邀请开展案件社会调查、参与公益诉讼公开听证、整改效果评估等工作,检察机关可根据妇联组织工作需要,依法运用提供法律咨询、协助收集证据、提出支持起诉意见等方式,支持妇联等组织开展妇女权益保护工作。同时,双方共同分析研判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共性和难点问题,侵害妇女权益违法案件的特点,研究协作任务和重点事项,协商解决重大问题。
《意见》明确建立“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工作站”,聘请部分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人民监督员和各乡镇街道妇联主席担任“妇女权益保障公益保护宣传员”,聘请各村居妇联主席担任“妇女权益保障公益保护志愿者”,在全社会形成妇女权益保护协同治理的局面。
岚山区检察院将以此次会签《意见》为契机,聚焦对妇女权益的全方位保护、对侵害妇女权益问题的全链条治理,强化与妇联组织的协调联动,为维护“她”权益提供更加专业化的维权服务,为增强妇女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。
精彩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,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
共0条评论